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规范校内机动车通行秩序,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,营造安全、有序、文明的校园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进入开封智慧健康职业学院校区的机动车。
第三条 所有机动车须经车牌识别系统授权录入后,方可通行指定校门或在指定区域停放。未授权录入的车辆视为校外车辆,按校外车辆管理规定执行。
第四条 信息中心是机动车车牌录入管理部门,负责本办法的实施。
第二章 管理对象与分类
第五条 根据车辆使用人身份和用途,将录入车辆分为以下类别:
1. A类(教职工车辆):学校在编教职工、外聘教师。
2. B类(后勤服务及业务往来车辆):为学校提供长期服务的后勤、餐饮、物业、施工等单位的车辆,以及因公经常来校的业务合作单位车辆。
第三章 录入申请与审批
第六条 申请流程:
1. 信息填报:申请人或经办人从信息中心网站(https://xxzx.kfzhjk.edu.cn)下载并填写《车牌录入申请表》。
教职工(A类):本人填写申请表并签字。
后勤服务及业务车辆(B类):经办人填写申请表,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。
2. 审核录入:信息中心在收到申请后3-5个工作日内,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将车牌信息录入校园智能门禁管理系统,并设置相应的通行权限和有效期。
第七条 录入原则:
1. 原则上每位教职工(A类)限录入1-2辆车。
2. 所有录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,如发现使用虚假材料,立即取消录入资格。
第四章 有效期与续期
第八条 录入车牌信息设有效期,到期后自动失效。
1. A类(教职工车辆):有效期一般为3年。
2. B类(后勤服务及业务车辆):有效期一般为1年。
第九条 续期需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,按原申请流程重新提交申请表续期。逾期未续期的,系统将自动移除权限。
第五章 变更与注销
第十条 如遇以下情况,申请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主动申请变更或注销:
1. 车辆更换(车牌变更)。
2. 车辆过户、报废。
3. 申请人离职。
第六章 违规处理
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,将视情节采取以下措施:
1. 使用虚假信息申请录入的,永久取消该车辆及申请人的录入资格。
2. 在校内有超速、鸣笛、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的,屡教不改者可暂停或注销其通行权限。
第七章 附则
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,由学校后勤保卫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处理。遇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,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。
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,试行期一年。